2015年7月30日,苏州市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实务培训在苏州市会议中心成功举办,苏州产生首批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律师。苏州生态协会作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环境公益诉讼主体,将可委托授权律师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此项工作对以环境公益诉讼推进苏州生态文明建设将产生深远而积极的意义。
在法律实务培训中,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韩德强、研究员马勇以及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吕克勤做了精彩讲座。苏州市法院、公安、检察院、环保系统以及苏州市律师协会、苏州环保联合会、苏州生态协会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活动。